戒毒的過程 (台灣台中女子監獄提供)

生理解毒:
1.
基本上,藥物濫用成癮者或吸毒病犯於進入戒毒程序後,例如入院或強迫戒治時,將在醫護人員的照護下,進行生理解毒,一般約為期三至十天,可能給予藥物治療 、 實驗室檢查 、 放 鬆訓練睡眠衛生指導等﹔此時以減緩患者因停止吸食毒品所帶來的生理不適症狀為主。
2.
生理解毒管道:
A.
公立醫院:
目前公立醫院精神科全面開辦藥癮治療特別門診,提供吸毒者能自動至醫療院所求治服 務的管道。 90 年衛生署公告指定辦理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共計 134 家。
B.
民間提供宗教勒戒輔導機構有:
a.
基督教沐恩之家系統:包括高雄市行政中心 、高雄縣 大寮輔導所 、 屏東縣輔導所 、 新園鄉女性輔導所。
b.
基督教晨曦會系統:包括台北市姊妹之家、台北縣永和市門徒訓練中心、苗栗縣晨曦會輔導村 、台南市更生晨曦輔導所、台東縣輔導所。
c.
台灣基督教主愛之家系統:例如花蓮輔導所。
C.
法務部:
戒毒對象:專門針對吸毒犯之戒毒,目前除暫時於所屬看守所及少年觀護所所設置附設 勒戒處所外,亦將依已公佈之“醫院附設勒戒處所委託辦法”逐步移往指定的公民營醫院附設勒戒處所進行戒毒。
主要藥物濫用戒毒內容:除了對吸毒病犯進行生理解毒之勒戒作業,並對其進行觀察以 判定有無繼續施用病毒的傾向。
心理復健戒治:藥物濫用之心理復健方式:
1.
生理解毒後將施行心理治療 、 職能治療等心理復健戒治項目﹔傳統上約為期 15~30 天,除可能 給予人格特質檢測等心理測驗外,另施予疾病認識心理治療 、 團體治療 、 家屬會談 、 藥物治療及 預備出院後生活安排等衛生教育﹔此時多以加強患者持續維持戒毒狀態的態度與毅力增加患者 及家屬對藥物濫用身心危害知識的了解 、強化患者自我調適及因應技能為主,基本上已透過統合個別心理治療、團體心理治療、家族治療等心理復健措施之提供,史成癮者進行重返社會的準備。
2.
心理復健戒治管道:
A.
國內心理復健機構包含各醫療單位及民間宗教戒癮輔導機構:
    醫療體系:例如台北市立療養院之“象山學園”、衛生署草屯療養院之門診、高雄市凱旋 醫院之門診、國軍北投醫院之門診等等。
B.
民間宗教戒癮輔導機構:
    如財團法人基督教晨曦會、台灣基督教主愛之家、財團法人基督 教沐恩之家、主要經由福音課程、過來人的帶領及提供身心靈全面教育以增強其戒癮動機,學習自我肯定及良性的人際互動技巧,並建構積極的人生觀念。
C.
法務部:
    法務部於所屬 16 所監獄、一所少年觀護所設立治戒所,提供吸毒犯之矯治。
藥物濫用之追蹤報導
1.
出院後之社區復健期多以門診方式進行追蹤輔導或建議轉介至中途之家﹔此外,近年來 陸續有不少戒癮機構注意到後續追蹤的重要性,而逐漸加強有關諸如主動性個案負責人等之後續追蹤輔導設計及追蹤輔導的比重。
2.
追蹤輔導管道:
  醫療系統:目前包括台北市立療養院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草屯療養院、花蓮玉里榮民醫院等精神醫療網核心醫院皆持續加強出院之藥癮病患建檔及轉介系統﹔另外,亦嘗試針對由醫療機構轉介之藥癮病人、完成觀察勒戒病患心理復健及追蹤輔導服務。